(记者孟令洋)22日上午,枣庄市全面推开营改增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枣庄市地税局局长段培真介绍了枣庄市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地税部门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大众网记者关于“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有何变化”的问题。段培真以一套计税价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详细讲解了“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变化。买套100万二手房,市民可少缴税2400元。
在发布会上,段培真说,营改增后,市民最关心的就是二手房交易。对于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变化,段培真用三句话概况:二手房交易税征收机关不变;对二手房延续的优惠政策不变;二手房交易税整体税负下降。
改征增值税后,过去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这次都平移过来了,包括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等政策将继续延续,而且二手房交易税负略有减轻。
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计算方式不同,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税,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税负会略有降低。段培真举例说,以一套计税价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征收营业税5时,计税公式为100万乘5,需要交5万元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虽然税率还是5,但计税公式变为100万元除以1.05后再乘以5,实际交增值税47600元,少交税2400元。所以营改增以后个人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而且还略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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