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新锐大众客户端记者1月13日获悉,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枣庄市公安局三家政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目前已完成调整。
1月3日,枣庄市中级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对中院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建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玉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省委决定中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惠从冰同志任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提名孙英同志为枣庄中院院长候选人。市委决定孙英同志任中院党组书记,惠从冰同志不再任中院党组书记。
据介绍,孙英1971年2月生,山东文登人。清华大学法学博士,2015年11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月3日,枣庄市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统战部长王常胜宣读了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职务调整决定,张敬艳任党组书记,提名为枣庄市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据了解,张敬艳此前担任菏泽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市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继祥转任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检察委员。
1月3日,枣庄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宣布山东省委、市委关于枣庄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枣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爱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指挥中心主任丁冠勇出席。石爱作宣读了省委、枣庄市委关于宋丙干同志、江心田同志的任免意见:省委同意提名宋丙干同志为枣庄市副市长候选人。根据省委意见,枣庄市委研究,宋丙干同志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枣庄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江心田同志不再担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枣庄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职务。公安局长、督察长职务的任免需要履行有关程序。
据了解,宋丙干此前省公安厅督察总队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