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枣庄 > 企业单位 > 正文

关于解除山东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和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枣庄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5/11/9 7:47:16 浏览:599

省、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关于2013年环境保护部挂牌督办医药制造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3〕115号)和《关于2014年环境保护部第二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环办〔2014〕107号)要求,你们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积极开展整治,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我部华北、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相关挂牌督办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山东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和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对以上2起案件解除挂牌督办。请你们继续加强督查,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7日

抄送:枣庄市、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