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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两名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辅导被处理

发布日期:2016/11/1 10:44:40 浏览:443

为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10月9日,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对两起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辅导处理情况的通报》,公布了对已查实身为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辅导的2名教师的处理情况。

据了解,根据群众举报,经市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巡查组查实,滨湖镇中学教师梁某某在大同天下桂香苑小区违规辅导班内从事有偿辅导,二中新校聘任教师张某某在上海通盛花园小区南门卓学教育培训学校内违规从事有偿辅导。

根据《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公安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梁某某、张某某及相关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梁某某、张某某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工作及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或担任评委,2015至2016学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降一级教师职务聘任,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分别给予二人所在学校全市通报批评、2016年度评先树优资格“一票否决”处理,同时扣减两校2016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分值2分;给予梁某某所在的滨湖镇教委办全市通报批评、扣减2016年度全市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分值2分处理;取消滕州卓学教育培训学校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并退还违规所得。

《滕州两名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辅导被处理》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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