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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免、民办公助枣庄发展养老服务业解决“老龄化”

发布日期:2016/4/8 15:51:50 浏览:542

记者张凯丽)6日,解读枣庄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系列新闻发布会(四)在枣庄市新闻发布厅举行。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闫博介绍对于“十三五”时期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养老问题,枣庄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

闫博介绍,老龄化是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截至2015年底,枣庄市60岁以上老年人70.8万人,已占全市总人口的17.3。

“十三五”期间,枣庄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如何满足老年人多样式、多层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枣庄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2013年和2014年,市政府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市级财政列支了专项资金,确定拿出50的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来省、市级财政资助各类养老机构达1亿多元。2015年底,枣庄市拥有各类养老机构123家,总床位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尤其是加快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2015年底,已建成使用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354处。

“十三五”期间,枣庄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在城乡社区,要以居家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快形成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居家老年人多种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为了完成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枣庄市将坚持推动社会力量成为“主角”的工作思路,采取简化审批手续;实行民办公助,按照公办民办同一个资助标准的原则,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给予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固定电话和互联网接入等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切实承担起“保基本、兜底线”职责,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在现有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城乡“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的服务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5项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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