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枣庄 > 企业单位 > 正文

陈柏峰:土地资本化的陷阱

发布日期:2017/5/18 16:14:15 浏览:112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乡村江湖》

到:

2011-12-0615:43:13

字号:

来源:《经略》杂志2011年第10期

关键字:土地资化枣庄

山东枣庄市进行土地资本化试验,通过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凭借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盘活土地资本。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转让土地,也可以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土地合作社、种植大户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可以用全体成员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向土地产权交易机构申办总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凭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向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融资,从而解决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资金问题。政府建立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枣庄市建“三农”服务中心,区(市)级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所。农民、合作社或银行拿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到土地交易所进行交易。

枣庄的土地资本化试验被媒体宣传为破解农民贷款难、解决农村资金瓶颈问题的创新举措,据说这一模式近期将在山东全面推广。然而,这一模式却充满了陷阱。

一、土地入社挣钱的“秘密”

枣庄试验通过土地确权发证,然后再通过土地入社将农民的土地集中流转,进而形成大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证则可以到银行抵押贷款,解决规模经营的资金问题。从报道来看,农民从中得到很大收益。例如,一份报道称,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任庄村村民任安喜,加入土地合作社后,去年一亩地的土地租金有900元,另外分红600元,再加上在地里干活挣的一部分钱,“家里收入比以前翻了番!”土地入社以后,规模经营的租金往往都比通常情况下高。媒体报道的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达到1500元,这甚至于种植一般农作物的毛收益。而通常情况下的土地流转,发生在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不得不请人代种时。代种有时并不需要租金,即使要,最高也不会超过每亩300元。

大规模经营的租金普遍较高,地方政府和媒体人不理解背后的原理,却盲目相信是所谓的经济学原理和市场经济规律起了作用,并将此宣传成“产权明晰解放了生产力”,进而将其变成土地资本化的合法性根据。不仅如此,地方政府还会进一步宣传,土地入社规模经营后,农民不但拿到了很高的租金,还可以进入农业公司工作,拿到工资,甚至还可以拿到分红。似乎只要流转土地大规模经营,所有农民从此以后就可以发家致富奔小康了。显然,一些地方政府和学者误解了两种不同的规模经营,一是小农的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大公司主导的大规模经营。

支付了较高土地租金的公司或种田大户,若仍然从事传统农业,显然要亏本。因为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大规模经营并不一定比小农经营更有效益;更重要的是,就单位土地面积而言,大规模经营并不比小农经营有更高的产出。农业生产具有极强的季节性和灵活性,小农经营可以利用家庭闲散劳动力完成其中很多环节的劳动。而且,小农经营在劳动力的投入上往往是“过密化”而不计成本的,因此,单位土地上的效益必定比机械化的规模经营高。大规模经营则必须雇佣农业劳动力,并向农业劳动力支付工资,这样成本自然就升高,微薄的农业收入根本就不足以支付这种成本。资本一定会流向利润更高的行业,而传统农业则是利润最低的行业,在欧美是需要国家大幅度补贴的行业。资本如果从事传统农业,挣取利润的空间很小,甚至大多数情况下会破产。机械化的大规模经营倒是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但中国人口众多,农业劳动力绝对过剩,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没有特别突出的必要性。

事实上,从我们调查和媒体报道获取的信息来看,大规模经营种植最多的是蔬菜、水果、药材、花卉等非传统农业。有些农业公司和种田大户甚至偷偷改变土地用途,将一部分耕地用来经营“农家乐”等。经营高效农业并非规模经营才有效益,小农经营同样可以有效益。高效农业之所以“高效”,原因不在于规模经营或小农经营本身,而在于高效农业所产作物本身的稀缺性。如果农民一窝蜂进入高效农业,高效农业也会全面破产,这就是“农民种什么,什么就不值钱”的局面。种植蔬菜可以成就一个所有农民都进入小康生活的山东寿光县,但其它县市学习寿光经验,失败的比成功的多。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效农业其实是高风险的行业,媒体上不断有种植大户破产的消息可以作为明证。当然,进行大规模经营的农业公司和种田大户也不是傻子,因为从事如此高租金高风险的行业,有政府进行补贴。正因为有补贴,很多公司进入农业往往就是为了套取各级政府的补贴。

农民将土地加入合作社,要获取高额租金和分红,这些土地规模经营要获取利润,就必须从事高效农业,而高效农业又不可能非常广泛,因此通过将土地资本化后转让给从事高效农业的公司或种田大户,从而致富的合作社就不可能很多。倘若枣庄试验在山东全省推开,可以预见,大多数土地合作社不可能获取利润。一旦这样,农民和金融机构都将面临风险。土地是农民的保障,虽然枣庄市在试点中采取了一定措施防止和减少农民失地风险,但这一风险依然不可避免的存在。一旦土地合作社无法按期履约还款,土地就将“易主”,土地合作社可能无法继续维系,被抵押土地的农民的权益甚至生计问题等都存在问题,这会导致农民失地隐患,引发不安定因素。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融资方式因现行政策缺失等因素,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往往要付出更大的交易成本。而且,农业是弱势产业,自然风险较大,如果土地合作社无法按期履约还款,银行取得抵押的土地使用产权后,是否能够及时把土地流转出去,流转的收益如何,如果土地合作社解散,贷款的主体怎样转移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银行的风险控制点不易掌握。

二、土地合作社将倒逼中农破产

在土地合作社的土地经营模式中,并非所有农民都能从中收益。其受益者是农村外出经商、务工农户,他们过去本来是将土地无偿或低价流转出去,在加入土地合作社后,如今却能得到每亩1500元左右的租金和分红,这部分人是土地合作社的受益者。而土地合作社的最大受害者却是村里种田的中农阶层。过去,他们耕种外出打工的邻居转入的土地,加上自己的土地,可以维持适度经营规模而成为小康之家,而且邻居的土地不要出租金或只需要很低的租金。当土地合作社成立以后,他的邻居将土地入社,中农仅仅耕种自己的土地无法维持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使得在家务农收入过低,因此也不得不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这样一来,他就只能得到自己入社土地的租金和分红,农业收入大大减少。如果他不能在打工市场上谋取新的工作,就将彻底破产。也就是说,土地合作社是一个倒逼中农破产的市场机制。

中农是指经营面积在20-30亩的农户,要达到这样的经营规模,往往需要从外出农户承包土地中租入土地。在现有农业技术条件下,20-30亩的经营规模,年收入可达2万元以上,在农村,这样的收入水平足够维持一个相当体面的生活状态,甚至比外出务工收入还要高。20-30亩也是一对壮年夫妻完全可以应对得了的。这样的经营规模及其收入条件,使经营农户可以不再寻找农业以外收入。若有子女外出务工,其家庭经济条件就要超出小康。若子女希望在城市成家,在镇上建房子,这对壮年夫妻也有一定的资助子女进城安家的能力。耕种20-30亩土地的收入比较高,农户一般会认真经营农业,精耕细作,粮食亩产极高。到农村调研,发现庄稼长得最好的田块,大都是这类似专业种植户的中等规模经营农户。20-30亩,一对青壮年夫妻足以胜任劳作,对机械化有所要求,但往往是自备小型农机。农忙也勿需雇工。

中等规模自耕农的一个特点是其保守性,因为农业收入足够高,而使他们可以不依赖兼业收入,因此对外部世界的变化不太关心,而对村庄与生产和生活基础条件相关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会相当关心。经营20-30亩土地,一般要从其他农户那里流入土地,因此,他们会积极参与村庄社会事务,是村务和村庄人情的积极分子与活跃分子。

过去,我们在其它地方调研土地合作社,发现中农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但一旦土地合作社成立,迫于各方面原因——如村组干部的面子、人情,亲戚朋友的劝说、子女的劝诫,以及其他流言蜚语(如不流转就不能申请“农保”),加上耕种土地的减少不足以维持小康之家,最后都被迫流转土地。因此,枣庄的土地合作社中,中农阶层的破产也可以预期。

此外,土地合作社还将导致半工半耕模式瓦解。中国农村形成了一种以代际分工和性别分工的半工半耕模式,即老年人或妇女在家种田,青壮年劳力在外打工。土地合作社将导致这种模式的彻底瓦解。现在在农村种田的并不是青壮年劳动力,而是老年人和妇女,他们可以借助机器种田,却在第二三产业的就业市场上很难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而且,尤其对老年人而言,种田不仅仅是被动的劳动,还是主动的劳动,是实现人生价值、让生活充实的重要方式。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和学者计算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建立在农民可以在第二三产业充分就业的基础上。而这在人口众多的中国农村,往往并不现实。尤其是对于老年人而言,他们可以在农业中就业,却不能在工业中就业,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地里干活,却无法受聘资本而成为农业工人。因此,土地一旦流转给合作社,老年人的生计本身就难以获得保障,其生活意义也会遭到质疑。

三、中农破产的村庄社会效果

中农破产的直接社会后果将是村庄共同体的彻底瓦解。由于中农阶层的存在,村庄人财物虽然不断流出,但仍然能保持一个伦理与生活的共同体。按一般常理,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农村,而留下“386199”部队(妇女小孩老人),农村将变得衰败不堪,伦理将招致破坏。然而,由于中农的存在,情况没有那么糟糕。

中农是农村中相对比较悠闲的阶层,三个月过年,三个月农忙,还有半年打牌。他们有大量闲暇的时间,他们打发时间的一个重要渠道是走门串户,“今天到这家打麻将,明天到那家打牌,要不然就是无所事事地闲聊”。甚至只有他们,才能够活跃村落公共生活和文化生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够在村落里到处跑、各家跑——老人走不动了,小孩走也没用,妇女因为禁忌不好到处走,年轻人往往打工回来一段时间就走了,对村子也不熟悉。

更为重要的是,中农有时间、有热情照顾在村的老弱病残妇幼,为在外打工的农民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没有后顾之忧的“大后方”。举家外出经商、务工,或者家里的男子外出务工的家庭,许多事情都需要其他人的照应、帮忙,比如房子、老人、妇女、孩子留在家里需要人照顾,尤其是老人,以及诸如架电线、修电器、调解纠纷、干比较重的活、拉水泥、建房子、割稻子、斥责坏习惯、找乡村干部办事……老人、孤儿寡母的搞不成这些事,这些都只有依赖中农阶层。这些事情处理好了,外出务工的人就放心将老人、孩子留在农村,安心地在外工作,农村也才会变得安定和谐、有人情味和富有道德意涵,伦理和生活共同体才依然存在。

总之,正因为中农阶层被留在农村,才使得农村富于生机与活力,富于道德与传统,也因此外出经商、务工的人还对它有想往和牵挂,也因此对农村有份敬畏,还想着要回来,也回得来,同时也还对之投以情感,而不是蔑视,更不是回来搞破坏,回来占便宜。

土地合作社成立以后,失去租种土地来源、只留下自己田亩租金的中农阶层随即堕入中下阶层,不得不另谋出路,或外出务工,或在当地打零工。当然,他们也可以反租土地合作社的田,而反租就必须支付

[1] [2]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