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能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时限、渠道、主体和范围等。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保密审查、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并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加强现场解答、电话解答等咨询渠道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五、围绕任务落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全要素强化支撑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年度预算。要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结合季度评估、年度评估,实时掌握各级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长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点对点约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全方位开展培训指导。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纵向业务指导,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升。强化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加大对各类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持续擦亮我市政务公开品牌。(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三)全过程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于本要点发布20个工作日内,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专题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