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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惩治各类失信“老赖”,全面建设“诚信枣庄”

发布日期:2019/3/29 16:47:43 浏览:3075

来源时间为:2019-3-22

坚决惩治各类失信“老赖”,全面建设“诚信枣庄

鲁网枣庄3月22日讯(记者杜伟)3月22日上午10:00,加强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枣庄”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秦魁、市人民银行工会主任吴静、市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王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种亚明出席会议,介绍加强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枣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夏敏高主持会议。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为深入贯彻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坚决惩治各类失信‘老赖’,全面建设‘诚信枣庄’”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社会营造“让诚信者达行天下,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信用氛围,枣庄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市中级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全面建设“诚信枣庄”等系列专题活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秦魁在致发布辞时介绍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制度体系、平台载体、行业信用等基础建设的强力支撑。一是信用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出台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政务诚信为引领、以商务诚信为重点、以社会诚信为基础,以司法公信为保障的诚信共建大格局初步形成,积极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规划执行情况良好,并将评估报告上报省政府。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签署的46项联合奖惩备忘录和35项“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推动各项奖惩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日趋完善。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12万条,共享使用省平台推送的“红黑名单”信息65万条。实现与鲁南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归集企业和非企业法人基础信息13万条。完善平台功能,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各类信用信息融合登记于统一主体名下,为失信联合惩戒提供大数据支撑。三是行业信用建设有效开展。各级、各部门加大信用记录归集力度,对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完善,形成各行业信用信息资源。金融、公安等20余家部门出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工作措施、责任主体,为实现信用共建共享,打造“诚信枣庄”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枣庄市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均实现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底,枣庄市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位列全国262个地级市第57位、全省14个地级市第4位,有关信用建设创新做法获得国家和省充分肯定。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大幅提升,有效优化净化了全市营商环境,在省政府发布的2018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通报中,枣庄市营商环境评价位列全省第5位,较上半年提升8个位次。

当前,失信问题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失信成本过低,因此解决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保持“利剑高悬”,使相关市场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一是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联合41家部门,采取26项惩戒措施,共同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坚决维护司法权威。2018年以来,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430人次、限制高消费令16231人次,其中879人慑于联合惩戒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院依法对其失信信息进行屏蔽。二是创新“凡报必查、凡办必查”制度。在项目政策资金争取、企业债券申报、文明单位和市长质量奖评选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主动查询申报主体信用报告,对存在失信记录或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30家企业实施限制或禁入措施,督促其立即整改。三是扎实开展严重失信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涉金融领域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完成56家涉金融机构和8家政府机构清理整治任务,挽回经济损失近1.2亿元。强力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严重失信行为,分三批公布逃废金融债务失信被执行人34家,依法依规将20家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至“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开展实体经济企业信用警示约谈。通报国家对枣庄市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煤炭、交通客运、天然气等实体经济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级的7家企业进行警示性约谈,督促其限期履行法定义务,签订公示其信用承诺书,为实体经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让诚信者达行天下”的体制机制,让诚信有价、让诚信有用、让诚信有感,大力推动信用惠民便企。一是优化信用便民环境。开通“信用中国(山东枣庄)”官方网站,开通信用查询功能,免费面向社会提供企业和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山东枣庄)”官网年点击率突破10万次。优化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点,投放自助查询机11台,2018年全市查询使用个人信用报告15万次,有效规避防范信用风险,大大提高了信用建设群众获得感。二是强化农户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依托全市农户征信数据库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查询使用相关主体信用信息,对符合条件、信用状况较好的主体及时提供授信服务。全市金融机构共查询2251笔,推动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新增16.4亿元。三是推广“信易贷”“信易管”等信用服务产品。有关金融机构依法开办“云税贷”业务,对诚信纳税的优质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业务。截至2018年底,累计为全市140户小微企业进行“云税贷”授信,预授信额度1.3亿元,办理贷款78户,贷款余额2940万元。全市税务、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对信用等级评价较好的企业,实施优化行政监管频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先树优、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联合激励措施,切实让诚信成为企业和个人“可变现资产”。四是加大诚信宣传和风险提示力度。累计向国家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推送联合奖惩案例3109项,编报新闻信息122条,在全省新闻信息、联合奖惩案例报送情况公示排名中,枣庄市位列全省第2位。强化信用风险提示,定期发布成品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抽检信息,公开曝光42批次不合格成品油、食品药品企业信息,方便社会群众科学有效辨识信用风险。

春山可望,惠风和畅!在即将迎来中国人民共和国70华诞之际,让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以春风的盛会为起点,以奋斗者的姿态和干劲,围绕“凝心聚力抓发展、先把经济搞上去”这一目标,不忘初心,敢于担当,善于斗争,永不停步,永不懈怠,一起拼搏奔跑,同心筑梦,在新时代的春天里奋进!

加强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枣庄”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2019年3月22日)

1、记者:请问人民银行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双牵头部门之一,发挥了哪些作用?对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推进诚信社会建设还有什么打算?

吴静主任:谢谢你的提问。人民银行与发改委,是国务院指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双牵头”部门。市人民银行履行牵头职责过程中,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配合发改委共同推进政务、司法、社会等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在这次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行动中,市人民银行依法组织调阅了失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信用报告、借款人及关联企业的账户信息、财务报表、交易流水,完成了对失信企业金融债务的全面摸排和数据分析,扎实做好涉嫌逃废金融债务认定工作。二是人民银行重点推进金融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我们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作用,使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不但成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还被广泛应用于招投标、人员录用、社会评比等社会领域,努力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工程。近年来,适应查询量不断攀升的需求,市人民银行通过辖区人民银行网点查询和商业银行自助查询两种方式,在全市8个自助查询点实现了“一次办好”、“一分钟查完”,为社会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征信查询服务。三是建立了枣庄市农村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通过与工商、环保、城管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对受到行政处罚、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人,在金融领域进行了联合惩戒。

围绕诚信社会建设,市人民银行今后将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以本次行动为契机,依靠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全面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失信“老赖”寸步难行。二是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扩大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惩戒,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推进诚信枣庄建设、扩大金融投放、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2、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枣庄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哪些积极进展,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哪些联合惩戒措施,以及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情况。

王磊庭长:谢谢你的提问。首先,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近三年来,全市法院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把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统一认识,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案件26785件,执结24593件,执行到位金额50.89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指标均达到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

(一)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席会议听取了市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形成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牵头召集综治成员单位召开全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强化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建设。目前,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充实、配备执行力量229人。集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的专项活动。规范网络拍卖和执行款物管理,符合条件的一律实行网拍,网拍财产658件,成交额2.8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1109万元。

(三)强化执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坚持贯彻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原则,拓宽执行信息公开范围。案件执行的节点信息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程留痕,当事人凭密码查询案件执行情况和进度,社会公众可登录法院官网查阅执行工作信息,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现代化执行“铁军”。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执行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年来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大江南北、千里奔袭,风餐露宿、蹲点守候,无私奉献、顽强拚搏,为解决执行难竭尽全力,涌现出许多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从严管理,坚持不懈地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抓制度、抓查处,确保执行队伍风清气正,公正廉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执行队伍。

其次,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情况,认真贯彻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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