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乔阳)近日,山东15城市陆续公布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其中,枣庄2015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9673元,除未公布的济南、东营外,枣庄目前排名第12位。
从各市统计部门了解到,目前除济南、东营外,其他15市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均已出炉,其中青岛以69465元的收入领跑全省,烟台和泰安位列第二和第三。
青岛去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465元,比排在第二名的烟台(59906元/年)多出近1万元。
排名第三的泰安市,去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197元,仅比烟台少了不到2000元。此外该项指标超过5万元的城市,还有淄博、临沂、日照、滨州、威海、济宁、潍坊,分别实现56782元、56312元、54734元、53865元、53494元、52698元、50112元。
上述8市在2015年的GDP全省排名中,分别排在第9位、第5位、第7位、第16位、第14位、第10位、第6位、第4位。
莱芜、枣庄、聊城、德州、菏泽5个城市,2015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9713元、49673元、48070元、47319元、44646元。
据了解,按照统计部门口径,城镇非私营单位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而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统计最终数据为税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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