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到底准确吗?2日,记者查询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和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并没有发现有关立法禁卖狗肉的法律法规。随后,记者又搜索了互联网,发现此条信息早在数年前就存在,消息内容完全一样,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未接到任何有关立法禁卖狗肉的通知和文件,此信息应该是不实消息。
工作人员还表示,消息中的电话是真的,如果市民在购买或食用狗肉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食药监局举报投诉电话12331进行举报投诉:“不仅仅局限于食用狗肉,只要出现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市民都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同时,工作人员提醒误食带有疾病的狗肉给人体会带来危害。
网友们爱狗之心可以理解,现在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很多,还请大家注意辨别,千万不要传谣、信谣。另外,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不少新的规定,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已被列入刑事处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