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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

发布日期:2017/2/24 16:59:20 浏览:752

(记者孟令洋)日前,枣庄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推进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拜把子、搞小圈子”专项整治成果,枣庄深入推进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工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决整治“拜把子、搞小圈子”等问题,严禁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参加“拜把兄弟、拜仁兄弟、拜干姊妹或结干亲”等小团伙;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联谊会、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老乡会、宗亲会等组织;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拜把子、搞小圈子”在干部任用、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私利;严禁纪检监察干部利用“拜把子、搞小圈子”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中,摆阔捧场,搞封建迷信等活动。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签订严禁“拜把子、搞小圈子”承诺书为抓手,有诺必践,令行禁止。各区(市)纪委、市直有关部门纪委(纪检组)、各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承诺书的约束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拜把子、搞小圈子”问题自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问题负面信息台账,及时跟踪落实整改。

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等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严从速查处。对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应整改而未整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同时,把是否存在“拜把子、搞小圈子”问题列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日常考察、年度考核、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等工作的重要关口。

《枣庄严禁纪检监察干部“拜把子、搞小圈子”》相关参考资料:
西安 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哈尔滨 纪检监察、纪检监察干部、巴中市纪检监察、民政纪检监察、滕州 纪检监察、吴江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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