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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枣庄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02件党纪政纪处分758人

发布日期:2016/9/20 18:57:18 浏览:727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早警示、早谈话、早监督,唤醒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使党章党规党纪成为每个党员心中带电的高压线。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01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据悉,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8人,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降级以上重处分185人,单纯违纪没有移送到司法机关的730人。

勤浇树重点教育监督

禁于未然之前,未于已然之后。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经常性“咬耳朵、扯袖子”。

——早警示。注重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报告会,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远离“高线”,坚守“底线”。注重加强警示教育,结合近年来我市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通报,制作拍摄孙景明、宋慎汉、彭庆国和张玉三严重违纪案件专题片,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分清违纪违法的界限,做到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

——早谈话。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2015年同97名市直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坚持以案说纪、逢案必谈,对发案单位的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警示提醒。

——早监督。为加强对县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定了《市纪委对拟任用干部人选党风廉政情况回复意见工作办法》;为加强对市直部门科级干部任职工作的监督,制定了《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职前单位党委(党组)听取市纪委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意见试行办法》;为加强对市直部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统管派驻机构对市直部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办法》。2015年以来,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共对市直部门590多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监督。

早警示、早谈话、早监督,唤醒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使党章党规党纪成为每个党员心中带电的高压线。

正歪树突出抓早抓小

中医有句话,叫“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则要标本兼治。治标,对腐败分子能够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功能。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腐败现象能够起到预防、阻拦作用,重在“防”的功能。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进行处置,决不“放水养鱼”,决不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公款旅、违规公款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不正之风。全市共组织检查组216个,先后对2507处旅游景点、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明查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2起,处理1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人,其中通过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55人,占处理总人数的36.4%;撤销党内职务、降级以下轻处分84人,占总处分人数的87.5%。

扎实开展巡查监督。借鉴省委巡视的做法和经验,市纪委组织各派驻纪检组重点就市直部门遵守纪律和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对所监督市直部门开展巡查监督,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2015年以来,已巡查市直部门35个,发现问题233条,提出整改建议221条。

治病树加大纪律审查

“快查快结”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加大纪律审查的一个显著特点。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在审查的重点内容上更加体现“纪律思维”,从过去盯违法、盯大案,向“盯违纪”、全面执纪转变;在审查的方式上注重快查快结,对同时存在违纪和违法的,把主要违纪事实查清楚后,尽快作出党纪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违纪问题的处理上,根据情况综合运用教育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既挽救了一批犯错误的同志,防止由破纪滑向破法的深渊,也形成了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法纪和社会效果。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8人,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降级以上重处分185人,占总处分人数的24.4%;单纯违纪没有移送司法机关的730人,占总数的96.3。

拔烂树保持高压态势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28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占总处分人数的3.7%。

这组数据,显示了市纪委监察机关对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的坚定决心。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对那些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纪委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和“三个时间节点”作为纪律审查重点,连续查处了枣庄高新区原副调研员、兴仁街道原党委书记孙景明,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原局长宋慎汉,滕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彭庆国,薛城区科技局原局长张玉三等严重违纪案件,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从轻到重、从普遍到个别、从常态预警到非常态严厉惩治层层设防,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制裁覆盖到全体党员,让党员的思想行为能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保证了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避免滑向腐败深渊。

《2015年枣庄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02件党纪政纪处分758人》相关参考资料:
政纪处分、党纪政纪、政纪立案 法律依据、党纪处分、党纪轻处分、党纪处分影响期、党员赌博的党纪处分、党纪处分条例、党纪处分作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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