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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8/1 12:14:28 浏览:218

来源时间为:2022-12-25

枣政字〔2022〕3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托育有关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健康枣庄“十大行动”,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市委、市政府着眼“一老一小”,着力建机制、补短板,扩供给、强质量,兜底线、保基本,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和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

(一)发展基础

1.政策保障不断健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托育服务建设,出台了《枣庄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枣庄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分工落实方案》《枣庄市医养结合工作方案》《枣庄市市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枣庄市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规范》《枣庄市普惠托育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实施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我市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2.供给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方面,形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功能互补、各具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托育方面,成立枣庄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明确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托育机构发展、行业监管等方面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二)发展趋势

1.服务需求持续增加。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60岁以上人口为71.5万人,占总人口18.55;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8万人,占总人口13.70。预计到2025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20左右。2019、2020、2021三年我市出生人口数分别为4.1万、3.1万、3.0万,整体呈现递减趋势。养育成本高、“没时间”“没人照顾”成为社会广泛议论的“不愿生”“不敢生”的主要因素。随着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养老托育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加之生育政策及配套政策措施的叠加效应,我市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持续增加。

2.供给能力亟待加强。目前,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整体呈现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叠加的趋势,养老托育工作存在区域性、城乡间发展不平衡、供需脱节的结构性矛盾和养老托育服务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同时,养老托育机构费用高、数量少、服务质量低等现状,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

二、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基础性、兜底性、普惠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托育需求。到2025年,社会保障更加完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率持续提高;服务资源总量及覆盖面不断扩大,“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60处,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个;托育托位总数达到17000个以上,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服务对象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托育服务综合管理网络更加健全。

1.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十四五”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3、96、90。2025年年底前,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培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65家,全市千人口托位达到4.5个以上。

2.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25年年底前,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85,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普惠性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城区覆盖率、政府对备案托育机构的政策资金扶持覆盖率均达到100。

3.产业发展不断壮大。生态环境、交通区位等综合优势更加凸显,以医养结合为重点的健康养老产业更加壮大。养老托育与文化、教育、体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等行业加快融合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进一步丰富。

“十四五”期间枣庄市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具体指标

指标类别

具体指标

?单位

2020年实际值

2025年预期值

养老方面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96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人数

 万

63

200

失能照护服务机构

 个

15

25

??街道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个

20

全覆盖

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60

日间照料中心数量

90

全覆盖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

0.5

1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50

100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

30

40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100

100

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100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40

≥60

养老方面

兜底线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合计占比

36

4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

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1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100

人均预期寿命

78.83

79.5

骨干养老企业数量

10

15

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

55

55

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数

361

500

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

(活力发展社区)数

0

12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4.91

6

老年大学覆盖面

100

100

托育方面

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数

6

≥60

每千人口托位数

1.6

≥4.5

托位总数

6160

≥17325

新生儿访视率

93

≥90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普惠性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城区覆盖率

17

100

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数

1

≥6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80

≥95

普惠性托位占比

50

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数

1275

25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协同发展

1.加强兜底线供给能力建设。一是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加快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村级养老服务站等托底保障性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做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坚持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轮候前提条件和排序原则。二是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配套支持政策,建立工作机制。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幼儿园要招收2—3岁幼儿,实现托幼一体化融合。支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区建设托育机构,满足职工的育儿需求,支持区(市)政府建设公办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对备案的托育机构实施建设、运营补贴,减轻托育机构的经营负担,助力健康发展。到2025年,对有需求的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救助率达100。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建设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妇联优势作用,开展托育、育儿指导和养护培训等服务。鼓励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创造社会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残联和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拓宽普惠性服务供给渠道。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市、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制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积极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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