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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5/25 12:46:18 浏览:9973

政局同意,由过去的按具体项目分配,变更为以区(市)为对象“切块”下达。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地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状况以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因素,研究提出分配意见。项目资金分配权限下放,市局将工作重心转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上。按照这一办法,如期完成了2016年各级财政下拨的255万元扶持资金的分配工作。下半年,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各级财政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区(市)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并经民族、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扶持项目自查报告表》签字后连同自查报告上报市民宗局、市财政局。通过这次自查整改,督导有关区(市)进一步落实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规范了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工作。适时召开了全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座谈会,通报了近年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析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就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四、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市扶贫开发小组要求,结合省民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市民族宗教局精准扶贫方案》。为落实好方案,首先与各区(市)扶贫办对接,摸清全市少数民族贫困情况,再由扶贫办统一安排,进行结对帮扶。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上,向少数民族贫困村及贫困户倾斜。为使枣庄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贫困村山亭区米山顶村按时脱贫,年度内投入发展资金35万元,为该村上了4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为该村增加收入3万余元。据统计,经过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少数民族贫困户由年初的444户降到105户,贫困人口由年初的762人降到221人。

五、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建议。按照市委要求,会同统战部认真做好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这次会议于5月26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分析了枣庄市民族工作的形势,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做出了部署。在认真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并认真履行有关审核程序。该实施意见于3月23日以枣发[2016]7号文件出台。

六、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工作。注重做好少数民族文化社团建设,指导市民族摄影家协会召开了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回顾总结了协会成立以来的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思路,整合优化了民族摄影专业人才资源,选举产生了协会新一届理事会。这次大会,使该少数民族文化社团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上。积极组队参加在莱州市举办的山东省第六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少数民族武术邀请赛。在这次邀请赛上,枣庄市代表队发挥出色,在中老年拳术等6个项目上共获得2块金牌、2块银牌、6块铜牌,特别是陈玉强、朱海峰两位选手不畏强手,勇于挑战,分别在八极拳和六合枪的项目上获得金牌,实现了枣庄市少数民族体育比赛成绩新的突破。

七、城市民族工作和公民民族成分更改事务规范化工作。指导扶持薛城、滕州两区(市)积极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服务设施建设,两区(市)先后于5月和10月建成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滕州市还对城区清真寺进行了翻修改造。两处设施的建设完善为当地城市少数民族的殡葬、节庆、宗教等活动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细则》的基础上,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指导各区(市)民宗局按照省民委制定的新的工作流程和材料格式,办理公民民族成份更改事务。根据省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改正实际办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推进了这一工作的规范化。

【宗教工作】一是贯彻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各区(市)民宗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部分区(市)宗教团体及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局负责同志到市委党校就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党校教学计划以及近期课程安排,与市委党校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对接。与此同时,启动巡回宣讲,先后在峄城区宗教界人士培训班、滕州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轮训班、枣庄市委党校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和科级干部素质提高班上进行专题宣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刊发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的有关报道;草拟了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为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二是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深入研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2016年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开展“规范年”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这一方案,全市创建活动分宣传发动、查找问题、整改提高、总结评估等四个阶段进行。活动期间,市局举办一期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围绕“规范”这一主题,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征求宗教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研究措施,改进工作,不断推进宗教事务治理的规范化。各区(市)、各宗教团体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按照省宗教局通知精神,结合枣庄市实际,于6月份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在全市各级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研究制发了关于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对这一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举办了一期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专题报告会,组织与会人员深入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结合宗教领域的实际做了以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专题报告。与此同时,指导帮助各区(市)、各宗教团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四是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工作。在认真调研分析和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召开了枣庄市佛教协会第二次代表会议。来自五区一市佛教界代表61人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市佛协第一次代表会议以来的工作,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审议通过了《枣庄市佛教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枣庄市佛教协会章程》等,选举产生了该团体新一届领导班子。这次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使枣庄市佛教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年度内还指导高新区成立了该区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指导峄城区成立了该区伊斯兰教协会。

指导各宗教团体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工作。市佛教协会承办了省佛教协会举办的“2016‘般若行’讲经辩经会”,这次活动于3月25日在山亭区雪山灵芝寺举行,来自省佛协的负责人、有关寺院的法师和枣庄市佛教界人士300余人出席了活动。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枣庄市佛教界人士的佛学修养,交流了和谐办教工作经验,收到了自我教育的良好效果。12月,会同济宁市民宗局召开了兖州教区天主教工作联席会,研究了教区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问题,拟定了相关文件。

五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先后深入台儿庄、峄城等区对有关场所的设立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召集薛城区有关人员专题研究了该区基督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局和规范管理问题,拿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类推进措施。11月,召开了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抵御境外渗透工作座谈会。各区(市)民宗局负责人和部分基督教团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调度交流了有关工作情况,讨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深化“整治”和“抵御”两项工作作出了安排。

六是宗教外事工作。指导协助市基督教两会做好澳大利亚联合教会代表团来访接待工作。该代表团一行10人于5月访问了市基督教两会和基督教有关社会服务项目,对枣庄市这方面工作给予好评。指导有关区(市)及伊斯兰教协会认真做好穆斯林朝觐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了本年度枣庄市5名朝觐人员圆满完成了朝觐活动,如期平安归来。

(温永美)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2016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8.3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46.99,同比增加3.69亿元,增长14.95;新增缴存人数2.4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246,同比增加0.2万人,增长8.45;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21.2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220.52,同比增加1.76亿元,增长9.02;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6.10亿元,其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293户,16.1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6.84,发放贴息贷款3169户,10亿元,贴息605.74万元。实现增值收益1.3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34。当年提取、贷款占当年归集额的131.76。市中心在2016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类22个部门(单位)中,排名由2015年度的18位提升到11位,被市委组织部授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进位奖”,当年成功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

【扩大归集覆盖面】一是强化宣传促扩面。充分利用中心网站、报纸、电台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枣庄日报专栏刊发公积金政策问答26期,每天在电台固定时段播出公积金政策、解疑、释惑,参加市纪委、市电台直播节目“政风行风热线”2期,将公积金新政通过网站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将枣庄市降低门槛、降低首付、提高额度等优惠政策宣传到位,提高干部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归集面。二是行政推动促扩面。借助区(市)委、政府的力量,把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纳入镇(街)年度考核,督促财政部门按时执行拨付代扣代缴工作,强化行政扩面的推动机制。三是银行合作促扩面。与受委托银行讨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合作方案,把新增归集量作为考核受委托银行的一项重要指标,提高受委托银行归集扩面的工作积极性。以上多措并举,全市2016年实现归集28.37亿元,创历史新高。

【公积金提取】2016年以来,市中心通过“风险分类、权限分级、系统分权”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工作举措,不断增强甄别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能力,强化公积金提取过程监督,推行使用提取业务电子档案拍照程序,通过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房产交易系统的联网互动,实时查询掌握职工的购房、贷款等有关信息数据,冻结缴存职工提供虚假手续骗提住房公积金账户80余户,有效遏制了骗提套提公积金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贴息贷款】2015年12月枣庄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2016年市中心积极与贴息承办银行对接,通过理顺贴息贷款流程,统一贴息贷款政策,增加贴息贷款银行受理网点等措施,实现了贴息贷款在枣庄市全面开展的良好局面。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发放贴息贷款10亿元,占全年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8.31。贴息贷款的发放缓解了全市住房公积金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使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始终保持在80-85的合理范围。省住建厅对枣庄市贴息贷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省内进行了推广,2016年威海、济宁、淄博、滨州及河南商丘等市先后来枣庄市学习贴息贷款经验做法。

【贷款提速增效】针对职工反映贷款发放慢的问题,市中心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效进行详实的统计分析对比,印发了《关于对各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时效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受委托银行和市中心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缩短贷款办理时效提高放款速度的通知》要求办理业务。通过努力,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平均时间由49.3天缩短为41.42天,其中:市中心的平均时间由19.12天缩短为13.85天。受委托银行和房产抵押部门的平均时间由30.18天缩短为27.57天,贷款时效有了明显提升。

【规范业务】一是明确了枣庄市2016年“控高保低”缴存标准。将最高缴存额由2792元提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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