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行山东枣庄分行针对目前案防形势和思想状况,认真组织开展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该行纪检特派员站在弘扬传统文化、和谐建行建设、促进业务发展的视角,从解读“人”字出发,深入浅出的剖析了作为“建行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人生观和价值观。
“人”字一撇,代表肉身,一捺代表精神,肉体如果没有精神为支柱就不能称其为“人”。这和习主席访美演讲时阐释的“人”字“相互支撑、合作共赢”的理念不谋而合。从儒家角度而言,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必须具备“五伦、五常、四维八德”的基本要求。所谓“仁”,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客户、对同事、对领导都要讲求一个“仁”字,先想他人再想自己;所谓“义”,义者循理,待人处事接物,务求合情、合理、合法,违背这一原则就要慎重行事,否则必然要承担后果;所谓“礼”,就是讲规矩,领导就是领导,下属就是下属,父母就是父母,子女就是子女,绝不可乱了伦常,连基本的礼节都做不到的话,那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本;所谓“智”,就是智慧、理智,不是耍小聪明,更不能感情用事,凡事都讲求效果,不落后遗症;所谓“信”,就是诚信、信用,对客户、对同事、对朋友,“凡出言,信为先”“宁舍身命,不舍信用”。“仁义礼智信”这“五常”做到了,才能称其为一个真正的人。
在当今案防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形势下,该行通过开展传统思想教育,让每位员工深深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圣贤文化给自己带来的震撼和冲击,纷纷表示,“做好事先做好人”,这才是生命之本、幸福之源。(鲁启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