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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一体两翼﹄化解矛盾

发布日期:2018/2/17 19:22:54 浏览:519

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围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根据诉求特点的差异,有针对性地探索建立了以“四不一抗诉”释法说理为主体,以检察宣告、律师代理、人民监督员监督等协调引导为补充的“一体两翼”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化解各类诉求矛盾,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明晰诉求矛盾特点,以“四不一抗诉”释法说理机制为主体为当事人解疑释惑。

一是将应对和防范公诉办案风险前置,制定《公诉工作诉讼风险评估预警方案》,每案一研判,从案前预警防范、案中处置化解、案后修复警示等处置模式入手,实施防控风险逐级联动,有效防范诉求矛盾发生。

二是通过梳理诉求疑点,推行“四不一抗诉”释法说理常态机制。针对审查起诉环节中不起诉、不上呈、不支持抗诉、建议撤回移诉以及依法抗诉等易引起当事人因惑缠诉缠访的五类风险案件,采取认真听取意见与合理引导诉求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同类别诉求疑点,将释法说理常态化,妥善处置诉求矛盾。去年3月,被告人魏某故意杀人一案,被害人以量刑畸轻为由申请抗诉和缠访,公诉部门及时审查论证,认定抗诉理由不充分,依法决定不予抗诉。答复时,办案人员重点围绕被告人犯罪动机、目的、适用法律,并结合相关判例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建议其就民事赔偿方面单独提出抗诉。最终,被害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和理解。近年来,公诉部门通过该说理机制,先后实现30余名当事人息诉罢访。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借助律师援助、调解机制安抚引导当事人化解诉求矛盾。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代理协调作用,为化解诉求矛盾提供帮助,减少公诉环节缠诉缠访压力。去年初,在办理被告人姜某索债型非法拘禁一案中,该院公诉部门针对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多次就赔偿争执不下而缠访的问题,主动与辩护人及代理人联系沟通,建议律师就民事赔偿问题代为协调办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办结。

二是充分发挥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的说理引导和安抚解释作用,缓解当事人抵触情绪,促其服从案件处理决定,维护司法公信力。去年5月,被告人梁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后逃逸,被害人近亲属多次来访怀疑他杀,在历经两次退查排除故意杀人可能,且多次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解释仍不能接受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及时与诉讼代理人沟通交流。经代理律师反复解释安抚,事件最终平息,保证了诉讼顺利进行。该院还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援助作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奠定基础。据统计,去年以来,共发出法律援助函8件8人,使部分经济生活困难以及盲、聋、哑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依托检察宣告平台公开说理教育,实现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化解当事人诉求矛盾。通过检察宣告、阳光公诉,适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居或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参加,公布处理意见及理由,公开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全面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减少因不了解案情和办案程序而引发的涉检上访现象。去年以来,利用该办法先后对16名案件当事人通过“面对面检察宣告、一对一答疑析惑”形式公开宣告教育,从源头上消除了误解和质疑,减少了涉检上访发生。有15名被不起诉人在检察宣告中受到感化教育,当场表达了悔罪决心,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挽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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