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枣庄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张志强带领政治部、公诉一处、民行处、控申处的干警,参加在市中区光明广场举行的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枣庄市2017年“12.4”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待来访等形式,重点向群众宣传宪法、检察机关职能等,并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受到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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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始于2014年,这一天也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其目的在于树立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加大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每年国家宪法日这一天,全国各地通过举行各种形式的宪法纪念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设立全国宪法日,有利于向广大公民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将引导人们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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