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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公检法司”携手推进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发布日期:2016/6/23 3:01:11 浏览:552

通讯员苏薇薇王成)2015年6月1日,“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室”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枣庄市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正式启动。

2016年3月4日,“律师信访值班室”在市信访局设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信访案件值班工作启动。

2016年3月17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律师工作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会议。这在我市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也拉开了我市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序幕,也意味着如果信访人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的,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结事不了”这一信访领域的老大难问题有望破解。

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在社会上普遍受到尊重,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有着天然优势,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能够在办案单位与信访人之间搭建起有效沟通的桥梁,有助化解信访不信法,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后会做哪些事儿?据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遵循自愿平等、依法据理、实事求是、无偿公益的原则,有窗口值班服务、预约服务、专案专人服务、特定事项委托评估、入库律师事务所接访服务五种运行模式。

以窗口值班服务为例,值班律师首先将接谈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陈述,详细阅读信访材料,准确了解信访人诉求,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同时,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评析信访案件,认为原案件处理正确、信访人诉求不当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耐心劝导信访人服判息诉;经过评析,认为原案件处理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政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对信访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向政法机关提出申诉的,律师将引导信访人依法按程序进行申诉。对生活困难的信访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律师可帮助其向政法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律师参与这项工作要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无偿公益,不以赢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代理申诉除外)。这也意味着,律师介入信访,将不会向信访群众收取费用。那么如何提高律师参与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呢?为了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效果,我市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值班补贴和个案化解奖励,并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为保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质量,市司法局、市律协协会建立了《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库》,12家具有市级以上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律所、110余名执业三年以上的市直所律师成为首批“律师库”成员,由市律师协会根据每个律师的不同情况进行排班,参与涉法涉诉值班工作。

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信访申诉走向法治、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迫切要求。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玉针对这项工作,在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救济机制、服务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律师执业规范管理,深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普遍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认真对待、积极支持值班律师的工作,切实强化司法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公检法司”四部门也从各自职能出发,共同携手,联合签发《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通知》。市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公检法司”分别在保障我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方面作出承诺,开通了与律师沟通协调的“直通车”。

为保障这项工作的开展,还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党委政法委牵头,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机构负责人参与的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领导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律师协会,负责安排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值班,筹备联席会议,组织值班律师培训,对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奖惩。

在“公检法司”四部门携手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相信随着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初步实现从“信访不信法”到“弃访转法”的可喜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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